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具有担保资格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需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目前投标保函格式没有严格的统一,但要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去做。在做投标保函时,应先咨询客户,如有要求格式及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格式进行制作,如无格式要求,按照担保协会规定的格式制单。如果是客户自有格式,再出具银行保函时,需要到银行备案。
现金保证金: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
对招标人而言,收取及退还手续繁琐,人力消耗大。众所周知,投标保证金被扣除的比例一般为项目金额的1%-1.5%,收取和退还涉及业务部门及采购部门诸多工作,现在条例又要求退还利息,利息的计算,利息的退还财物手续,做账,这些工作相当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