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设置消防车道的场所
1.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2.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5.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6.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
消防验收程序,通俗一点理解就是指在验收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是否合格的行动指南。这个程序主要包括了消防验收内容、验收重点以及所需准备的资料。一般人们只要按照这个消防验收流程走,就能够很顺利的完成消防验收。
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1、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等。(这几个申请材料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网下载,不要盲目用网上的提供的表单资料);
2、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3、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火灾公共责任险;
4、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主体合格意见的)复印件各1份
6、当地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支队盖章同意检测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7、检测记录资料
8、加盖出图章、竣工章的主体总平面图、租赁楼层所在的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
9、消防公司出具的二装竣工图纸;
10、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还需要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