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7.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8.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复审时,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有按照初审验收意见书中的意见进行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等。(这几个申请材料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网下载,不要盲目用网上的提供的表单资料);
2、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3、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火灾公共责任险;
4、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主体合格意见的)复印件各1份
6、当地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支队盖章同意检测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7、检测记录资料
8、加盖出图章、竣工章的主体总平面图、租赁楼层所在的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
9、消防公司出具的二装竣工图纸;
10、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还需要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