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首先需要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主要设备及线路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报警系统检测报告等。然后就是对相关功能的查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试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显示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换、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联动控制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控制、火灾信号接收功能和电源容量、电性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7.消防车道可利用城乡、厂区道路等,但该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的要求。
8.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确需平交时,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