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图纸
(2) 总平面布置:场地周围原有道路和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和消防场所的布置。
(1) 平面图:主体结构及建筑构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及面积、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防火防烟区、平面或空间的分隔位置及隔断。
(2) 立面图:立面轮廓和主要结构、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屋顶塔、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的主要标高或高度。
(3) 剖面图:内外空间的复杂部分(如中庭及相邻楼层或错层)应准确、清晰地标明;每层地面及室外标高、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檐口或女儿墙顶部的总高度、各层之间的尺寸等尺寸等。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平面布置图。
(2) 消防给水系统系统图及布置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和布置图。
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中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资料。
2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和项目组成、设计范围和承担的分工。
4本工程已设置(或新增)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5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应用。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需要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饰专业设计说明。包括原工程的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以及工程概况;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置和原工程改造情况;装饰各部位所用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用表格表示,也可以用文字表示。
(1) 消防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主要体现按照国家工程建设防火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2) 消防设计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标题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姓名,并由上述人员签字或授权盖章。
(1) 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中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资料。
2建设规模及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和项目组成、设计范围和承担的分工。
4本工程已设置(或新增)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5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应用。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需要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饰专业。包括原工程的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以及工程概况;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置和原工程改造情况;装饰各部位所用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用表格表示,也可以用文字表示。
(2) 装饰设计图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的总平面图和平面图;工程平面图、防火防烟区面积、平面或空间的分区位置和分区。
2装饰图纸:反映出本工程各部位吊顶、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等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表示。
《二次装修防火申请规定》要求向消防部门报告,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改造。主要的新法规是:
1只有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不得备案。
设计备案
1、设计蓝图一套+出图章;
2、大楼整层平面图;
3、设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
4、产权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整栋楼的消防备案文书;
7、消防设计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