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办理申请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建设部送有关部门初审。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或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建设部审批。
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公司资质升级需要提供文件: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扫描件;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扫描件;
3、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
4、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对建筑企业来说,将三级房建资质升为二级,承包范围就会得到极大的增加。所以,升级能否成功,对于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