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2日,加拿大政府公报(CanadaGazette,PartII)正式发布了“产品能效指令”修订11(Amendment11),于2012年4月12日正式实施生效。
加拿大NRCan认证主要内容
增强了以下7类产品关于“能效标准”的要求及管控范围:
电气马达;
家用燃气锅炉;
家用煤油锅炉;
干式变压器;
大型空调设施及热泵;
商用一体冰箱;
自带反光罩类白炽灯;
提出了针对以下产品能效标准及报告事项的新要求:
电子产品待机能耗
-音频类产品
-电视,显示器等
-视频播放类产品
外置电源
数字电视适配器
电气锅炉
单一立体空调和热泵
针对生产商及进口商的强制性指令
所有生产商及进口商必须遵循该指令,确保所生产及进口的产品满足该指令要求的产品能效标准。生产商及进口商应当通过被认可的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测试,获得符合性能效报告及证书。
NRcan同ERP、GEMS、CEC等都属于能效方面的要求,要求都类似。但是NRcan目前为控制严格的能效要求,进行此项申请,需要验厂,申请后有证书,有相关的年费。申请基本按照单个型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