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是从制订出新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设计出产品样品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工作内容是制订产品设计任务书及实施设计任务书中的项目要求(包括产品的性能、结构、规格、型式、材质、内在和外观质量、寿命、可靠性、使用条件、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产品设计应该做到: (1) 设计的产品应是先进的、高质量的,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2) 使产品的制造者和使用者都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 从实际出发,充分注意资源条件及生产、生活水平,作适宜的设计。(4) 注意提高产品的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水平。其主要种类有:新产品自行设计;外来样品实物测绘仿制;外来图纸设计;老产品的改进设计。
使用要求
新产品要为社会所承认,并能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市场和用户需要出发,充分满足使用要求。这是对产品设计的起码要求。使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使用的性。设计产品时,必须对使用过程的种种不因素,采取有利措施,加以防止和防护。同时,设计还要考虑产品的人机工程性能,易于改善使用条件;
使用的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预定的使用条件下正常工作的概率。可靠性与性相关联。可靠性差的产品,会给用户带来不便,甚至造成使用危险,使企业信誉受到损失;
易于使用。对于民用产品(如家电等),产品易于使用十分重要;
美观的外形和良好的包装。产品设计还要考虑和产品有关的美学问题,产品外形和使用环境、用户特点等的关系。在可能的条件下,应设计出用户喜爱的产品,提高产品的欣赏价值。
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⑴部、省安排的重点任务:说明安排的内容及文件号;
⑵国内外技术情报:在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⑶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的形态、型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⑷企业产品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详述规划的有关内容,并说明进行设计时机上的必要性。
从产业形态上来看,工业设计服务业可体现为内部设计服务部门、工业设计咨询公司与工业设计师个人工作室三类。前两者是设计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熟产物,而中国的大部分中小型设计公司都还只是停留在工作室的阶段,有些行业已经出现了大范围的低端竞争,这也使得设计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而反观芬兰,从森林机械到搞科技产品,工业设计都有着十分广阔的领域,芬兰企业使用工业设计的程度平均达到41%,在传统产业到达80%,芬兰所有的出口企业都有自主设计的产品。据芬兰工商业联合会发布的《芬兰人力资源市场现状》报告估计,芬兰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口约为4.5万人,而芬兰人口一共约543.5万,也就是说设计人员约占芬兰总人口的0.828%。
中国的产品设计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差距甚远,企业的重视程度不足,公众的认识也存在偏差。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自主设计和品牌能力依旧薄弱,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产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