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夜总会是由日本的高级夜总会演变而来,于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香港经济起飞时期曾经在香港甚为流行,其消费在当年,以至21世纪初的消费指数而言,皆甚为惊人。日式夜总会与舞厅相似,设有舞池,以妈妈生作为领班,并由舞小姐陪伴客人跳舞喝酒耍乐。在全盛时期,日式夜总会也举行各种不同种类的舞蹈及歌手演唱等表演。
1990年至1997年是日式夜总会的全盛期。1997年后,香港经济经历多年的调整期,加上制造业等商业活动及应酬相继北移,及澳门博彩业的积极发展,标榜消费及豪华享受的日式夜总会逐渐在香港式微。部分夜总会迁往邻近香港的澳门及广东省继续经营。而2000年代,类似形式的夜总会在广东省深圳、东莞一带亦甚为盛行。
1990年代香港的日式夜总会主要集中于尖沙咀东及湾仔。
西式夜总会,又称为卡巴莱(Cabaret),在欧美各地常见,起源于法国及德国等地。 此类夜总会提供西式晚餐,跳舞或话剧等表演,表演项目多为西式歌舞表演,部分会由歌手或舞蹈团演出。一些西式夜总会的表演者是长驻演出,以吸引游客等观众,另一些则由世界性的表演团体作巡回性演出。
从使用范围上看,会所可分为公共会所和私人会所。 公共会所的使用者不做任何限定,面向所有人开放,但绝大部分采用会员制的形式存在。 私人会所大多只面向会所业主,也有采用会员制的,其中部分私人会所为确保私密性拒外经营。
俱乐部单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人们聚集在一起进行娱乐活动的组织团体或者其场所,俱乐部是具有某种相同兴趣的人进行社会交际、文化娱乐等活动的团体和场所,从而让有兴趣的人在一起聚集活动,演变成俱乐部。另有俱乐部专属域名.CLUB,可译为俱乐部、驿站、平台、汇、会;内容概念涵盖商业企业、中心社团、组织机构、爱好圈子。俱乐部,现多指社会团体所设的文化娱乐场所。所谓俱乐部(Club),就是由企业经营者出面组织,会员在自愿、互助、互惠的基础上自主参加,并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协会或团体。“俱乐部”这个词是日本人对英文Club的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