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并不是简单的公司登记,公司登记仅仅是公司设立的后一步。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呢?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和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需到经营所在地工商局进行开户登记,需本人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与条件,本人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1.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职业状况证明(原件):
(1)辞退职、停薪留职人员证明;
(2)农村村民提供村民委员会证明;
(3)待业证明或下岗证明;
(4)离、退休证;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人员的证明;
3.注册地址证明:
有产权证:
(1)规定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出租方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房产证复印件;
4.若公司从事国家特殊规定的行业,或经营范围包含指定的业务,应提交指定部门审批。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到经营所在地工商局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职业状况承诺书。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公司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那么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呢?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流程
核名
商务委备案
环保及卫生部门审批
预领备案表
工商登记
领取执照
外汇备案
开立人民币账户
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