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对废钢铁质量检验的几点:
冶金企业对废钢铁质量检验有两大难题,一是扣杂质,二是废钢铁定级问题。
一、扣杂质
1在卸废钢场地设立检斤秤,卸车后在验质人员的监督下回皮检斤。
2条件不具备可将卸车时剩余的杂质装在固定的容器中检斤扣量。
二、质量检验
1废钢铁场地实行封闭式定理,安装监控设施,严禁废钢供应商进入卸车现场,以免干扰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
2要求废钢铁供应商分类进货,就是把重型、中型、小型、统料废钢分别装车,单独进货,这样就可以解决定级不准确的问题。
3在火车运输废钢铁时,装废钢在57吨以上的车皮,不定级,可按一个价格结算。
4对恶意掺杂作假的废钢铁供应商,在本地区废钢铁应用单位中通报,永远不与其签定废钢铁合同。
废钢的破碎处理技术 将不易入炉、运送、分选的大尺寸、特殊形状的废钢进行破碎的方法有:气割、落锤、爆破、剪切、切碎机破碎等方法。由于废钢资源不一,堆比密度不均,成分差异很大,反过来对电炉钢的发展有影响。因此对废钢的预处理,可改善钢铁产品的性能和投入产出比。
我国废钢铁资源产生的地域分布也不平衡,全国80%以上的废钢铁资源分布在京、津、沪、粤、辽、黑、冀、晋、鲁、鄂、川及江苏这12个工矿企业比较集中、人口比较稠密的省市;其它地区由于地理条件较差、人口较少,生成的废钢资源不足20%。
废钢铁是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电炉炼钢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转炉钢中效果的冷却剂。为了不影响炼钢工艺流程的正常进行、确保成品钢件的质量,必须选用优质的废钢铁原料加入钢炉;亦即废钢铁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方可可作为原料使用。这是因为废钢铁在收集过程中,常夹带或沾染一些杂质成分,如防蚀处理所镀上的锌、铝、镍、铜等有色金属,这些金属在电弧炉炼钢过程中会因电弧产生的高温及吹氧助熔,导致钢液沸腾,并造成钢液中锌、铅、镉等危害环境的有毒元素大量挥发。又如,民间收集的废钢铁中,除其自身所含杂质环外,还常夹杂一些塑料、油脂等有机物,在拆船废铁及汽车废料表面常有一层很厚的油漆涂装层,这些有机物在高达100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将形成一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使得钢材的孔洞类缺陷大大增加。因此,在废钢铁入炉前,必须进行彻底分选、清洗等前期处理,使之符台不同用途对于废钢铁原料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