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厂没有和其他任何厂家联营,也没有把它的商标许可权与任何厂家共享,更没有设立过一厂、二厂和分厂等。凡是注明为联营厂、一厂、二厂,分厂生产的“茅台酒”,完全可以肯定是假的。
左上角为一红色色块,中间有直径为35毫米的套金色边的白圈,圈内有从上至下的环形麦穗,金色齿轮和红五角星图案。斜带和右下角的相接处有一条细金线。在右下角的红色色块上,有“中国茅台酒厂出品”八个白字,白字下有“53%Vol,500mL”的标明酒度和容量的黑字。酒瓶背面说明的规格为65毫米×85毫米并以红色套边,套边四周留有宽10毫米的白边,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
茅台酒是用小麦制曲,经8次发酵,贮存二三年后方可出厂的。它的独特感官指标是酒液无色透明,饮时醇香回甜,没有悬浮物及沉淀,酒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经久不散。假“茅台”多为用高梁酒、白干酒、配制酒等冒充的,很难具有茅台酒的色、香、味特点。
如果长期放在阳光照射的地方,就会破坏酒瓶里面的酒分子,改变化学物质成分,严重影响口感,所以要放到阴暗处。有些人习惯将酒放在地下室,殊不知地下室太潮,特别是在南方,长时间存放,商标及封口容易发霉腐烂,严重影响酒的品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