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是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质因素包括地质结构或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自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这些通常称为工程地质条件。查明工程地质条件后,需根据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和运行特点,预测工程建筑物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质作用)的方式、特点和规模,并作出正确的评价,为确定保证建筑物稳定与正常使用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主要有以下五项:
①搜集研究区域地质、地形地貌、遥感照片、水文、气象、水文地质、地震等已有资料,以及工程经验和已有的勘察报告等;
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③工程地质勘探见工程地质测绘和勘探;
④岩土测试和观测见土工试验和现场原型观测、岩体力学试验和测试;
⑤资料整理和编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工程地质勘察通常按工程设计阶段分步进行。不同类别的工程,有不同的阶段划分。对于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和有一定工程资料的中小型工程,勘察阶段也可适当合并。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因为完成相同的任务,所用成本的多少,可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技术水平的高低。针对当前岩土工程勘察现状,勘察成本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节约的。如:对“桩基础一般性孔,深入到桩端以下3~5 倍桩径,且不小于3m,对大直径桩不小于5m”这一要求,如勘察方案布置的一般性孔为50m,根据控制性孔资料,40m 处分布有良好的桩端持力层且能满足桩基设计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可将50m 的一般性勘探孔调整为45m(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这样就可节约不少工作量,从而达到经济的效果。再有土工试验项目的选取,也是一条实现经济勘察的重要途径。
要坚持原则,避免返工:
1)当勘探孔数量或深度不够时, 易造成后果有:(1)由于孔数太少, 特别是当持力层顶面起伏较大时,设计人员无法确定桩的长度;(2)孔的深度不够, 设计人员无法知道此持力层有多厚以及下面的地质情况,因而无法进行桩基的沉降计算;
2)避免单方面满足甲方要求, 造成勘察报告不规范。如某项目,地质是上面全部为软土,下面直接为基岩,埋置较深且顶面坡度较大, 深度约为20m~45m。根据上部结构荷载及地质情况,采用钻孔灌注桩比较合理,但房产公司为了赶进度,一定要采用预应力管桩。于是勘察单位迁就甲方的要求, 在勘察报告的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设计参数表及选择桩型的建议中只提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一种桩型,其他桩型一律不提,似乎只有这种桩型合理。但经多方论证,后决定采用钻孔灌注桩。造成勘察单位只得重新编写勘察报告的被动局面。
当然除此之外,其它需要做到的诸如要重视与设计者沟通、要注意等级划分、要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等,这里不再赘述。
总之,岩土勘察工程是一项科学、严肃的事情。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用科学严谨态度去完成每一项勘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