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的有效期是指投标保函生效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根据保函约定条款向开具保函的银行进行索赔。对于投标保函有效期,招标文件一般有如下规定:“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或在这段时间延长的截止期后28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担保人。”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替代形式。
投标保函是指银行应投标人的请求,向招标方做出的保证承诺,保证在投标人报价的有效期限内,如投标方中标后,撤销投标书、擅自修改报价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银行将根据招标方案索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
投标保函的优点
1、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2、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投标保函属于表外业务,虽然国内推出投标保函的时间并不短,但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样,导致银行该项业务开展情况不一。目前可以开具银行投标保函的主要有: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各村镇银行等。建行作为老牌的建设类银行,其银行保函的使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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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投标保函: 免保证金,简单资料,低手续费,1工作日出保函, 量大优惠.相比企业自行去银行办理成本更低更省事。
2、银行履约/预付款保函,手续简单、低手续费。帮助企业有效利用现有流动资金,降低经营成本。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