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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江干区消防蓝图设计,服务态度好,专业水平高

    2024-11-24 06:00:01 99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当设置两个消防立管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立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采用18层及以下单元式住宅;。218层及以下塔式房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74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困难时,应与自动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消防泵可以一起使用,但必须在自动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单独设置。744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为若干段。

    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试验,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置、占用、堵塞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距离。不得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控制室设计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消防设施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那么我们设计消防控制室需要要具备哪些要求?下面消防设计公司来为大家介绍:

      一、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做消防给水设计都要结合相关规定来制定和修改,消防给水设计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果疏忽大意的话,则会造成消防设计审核通不过;谨慎认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消防给水设计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周边市政管网无论是枝状还是环状,能提供给某小区(厂区)的市政消防给水流量大致在12~45L/s之间(市政管网管径≥DN200时可取45L/s,管径DN150时可取28L/s,管径DN100时可取12L/s)。

      2. 市政管网接入点处的低压力应在0.20MPa以上(否则很难满足不利室外消火栓处的低压力要求)。

      3. 从市政环状管网的两条不同的市政干管上引出两条进水管供入某个小区(厂区)才能算两路消防供水。

      4. ≤27m的住宅建筑(一栋或多栋),其室外消火栓=15L/s,其室内消火栓=5L/s,可不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室内可按相关规范设置干式竖管及室内消火栓(一股水枪充实水柱即可),每条竖管底部可在室外设置一个消防车供水接口。室外消火栓管网可布置为枝状,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并设置按间距120m布置室外消火栓;当一个室外消火栓按保护半径150m可将一栋或多栋全覆盖保护时,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即可。当市政消火栓按保护半径150m可将一栋或多栋全覆盖保护时,则不用设置室外消火栓。

      5. 当市政管网接入点处的低压力在0.35MPa以上,且二层(或单层)建筑物(一栋或多栋)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0L/s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

      5.1 室外消火栓管网可布置为枝状,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并设置按间距120m布置室外消火栓。

      5.2 室内消火栓可直接市政供水:仅供单栋且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可从市政管道接入一条管,栋内按枝状布置;当供两栋及以上的,敷设在室外的室内消火栓管道应环状,从单根市政供水管上接入两条进水管接向该环状管网,某栋建筑室内消火栓数量≤10个时其室内管网可枝状,否则环状。

      6. 除上述点的情形外,均需设置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管网均需布置为环状,根据东莞供水现状一般不考虑消防补水。设计建议采用室外消防给水尽量市政直供,室内消防用水按火灾延续时间全部储存。

      7. 室内消火栓布置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包括设备层)有两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消火栓栓口动压应≥0.25(0.35)MPa,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10(13)m;在管网的高处设置有自动排气阀。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楼梯间及其当前层休息平台,其次设置在便于消防队员接近的地点例如前室、走道等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计入使用数量),屋顶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8. 可一支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的建筑

      8.1 建筑高度h≤24m且体积V≤5000立方米的仓库;

      8.2 建筑高度h≤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注意剪刀楼梯算两部楼梯;

      8.3 人防工程的体积很小的功能场所;

      8.4 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消火栓宜设置在户门附近,条文说明中言及住宅户内跃层或商业网点的一个防火隔间内是两层的建筑均可视为是一层平面。

      9. 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在设计时由于强条较多,应特别注意并在大样图中能体现或加以说明:

      9.1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9.2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9.3 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应设置就地(及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水位显示装置,同时应有高和低报警水位;

      9.4 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

      9.5 高位消防水箱应执行相关规定,但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不应小于150毫米的保护高度;

      9.6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h 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9.7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小不应小于25毫米,大可不大于150毫米;当进水管为淹没出流时,应在进水管上设置防止倒流的措施或在管道上设置虹吸破坏孔和真空破坏器,虹吸破坏孔的孔径不宜小于管径的1/5,且不应小于25毫米。但当采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流;

      9.8 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 倍;

      9.9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9.10 高位消防水箱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10. 屋顶杂物房、设备房、工具间请标明无可燃物,并配置灭火器,当他们的总面积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喷淋(有必要设置时)等系统。

      11. 当消防水池在下,消防泵房在上时,为保证消防水泵能自灌吸水,消防水泵应采用XBD型长轴深井消防泵,不能再采用同步排吸式消防水泵。XBD型长轴深井消防泵的吸水叶轮在其长轴的底部,绘图时应按其外形绘制,不要再按普通离心泵的画法。

      关于消防给水设计应注意哪些问题就分析讲解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问题。

     1、消防设计备案是《消防法》(现行2008年版)出现的制度。

      2、消防设计备案的区别,简而言之:

      (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

      (7)备案手续不办的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至少罚款3万元-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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