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建筑工程施工是需要有承包资质的,没有承包资质是不能承包工程的,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又有相应的标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总承包资质一般分为四级,包括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根据专业的不同,有划分三个等级的,也有划分两个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企业能够增项序列内的其他类别资质,也能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增项。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只能申请相近专业的资质增项,不能进行总承包资质的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