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作为新型的资产投资、金融服务体系及制造业的经营链条延伸,正日益为政府管理部门、金融业、制造业和广大承租客户所认识;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融资工具和厂商设备促销手段,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独特经营模式适应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巨大的市场增长潜力受到国内外金融、租赁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是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比如说设备租赁等),一类是内资试点融资租赁,第三类是金融租赁。种普通的融资租赁公司通常系由外商发起设立,是由省(直辖市)商委部门直接审批,出备案回执。第二类内资试点融资租赁是由境内的大型租赁商、或金控集团公司作为主发起方,由商务厅及税务部门联合评审,出具备案证明。第三类金融租赁公司则是由境内的商业银行及大型集团企业发起设立,现阶段由中国银保监会负责审批。在申请难度方面,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增加。
鉴于我国国民经济总量体量巨大,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远未见顶,依然处于黄金发展期。融资租赁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行业,始终是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对象,已成为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重要推动力。涉及范围包括能源设备、工业装备、民用航空、船舶、汽车、仓储邮政、水利、环境、医疗和公用基础设施等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 2、拥有五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该类高管具有**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4、股东公司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能突出核心主业,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以及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