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指通过考试获得《全国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全国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考试科目: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题型: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3科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四、考试证书:
参加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