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调试方式及手段
1.方法:模拟灭火剂喷射试验、模拟氮气喷射试验。
2.手段:全数测试。
3.测试性能指标值:
(1) 调试宜在系统安装完毕,以及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装置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毕后进行。
(2) 应对每个防护区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和备用灭火剂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
(3) 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控制。
(4) 模拟喷气试验完毕,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报警阀测试: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当延时不超过90s后,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3)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4)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湿式报警阀性能试验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打开系统试水装置后,湿式报警阀应能及时动作,经延迟器延时5~90S后,水力警铃应准确地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继电器应能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