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
(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至今只有52家,却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00多家,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4000多家,但只有1000多家有实际经营业务。
紧跟中国特色经济发展的步伐,融资租赁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伴随着这个势头,注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家也出现井喷的现象。目前来讲,外商投资仍是主体,国内融资租赁还不成熟,但这块金矿实在太大了,不仅市场前景广阔,而且与实物连接风险减小。
内资融资租赁协议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虽然没有像金融租赁公司那样难以申请,但在申请流程上也较为繁琐。因此,目前有不少想要布局外商融资租赁的公司,会委托像天津爱立特财税服务这样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代办机构,我们具有多地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办理的能力,可为客户出具定制化的专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