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确担保人的责任是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和见索即付的。保函一经开出,未经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担的保函项下的义务;保函项下的赔付只取决于保函本身,而不取决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项,银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予以赔付规定的金额。见索即付保函就是独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保函作为人的担保的一种,它与它所凭以开立的基础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从属性抑或是独立的关系呢?据此,保函在性质上有从属性保函和独立性保函之分。传统的保函是从属性的,保函是基础合同的一个附属性契约,其法律效力随基础合同的存在、变化、灭失、担保人的责任是属于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只有当保函的申请人违约,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时,保证人才承担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是否违约,是要根据基础合同的规定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作出判断的,但这种判断显然不是件简单的事,经常要经过仲裁或诉讼才能解决其中的是非曲直。所以当从属性保函项下发生索赔时,担保人要根据基础合同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来确定是否予以支付。各国国内交易使用的保函基本上是从属性质的保函。
关于保函办理所需要条件:
1、投标保函:
1) 投标保函办理较为简单,需要企业提供招标文件“招标须知”部分扫描件,和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即可;
2) 零保证金,一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当天提供资料扫描件,次日能够收到保函原件和发票;
2、履约、预付款保函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贷款卡及密码
(6)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7)资质证书及履约能力证明
(8)公司章程及出具分离式保函承诺书
我公司可以尽可能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从优选择适合企业的开保函政策。
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彼此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权利义务关系。此合同是它们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相对于保函协议书和保函而言是主合同,他是其他两个合同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如果此合同的内容不,会给银行的担保义务带来风险。因而银行在接受担保申请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他与受益人之间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