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托盘以原木为材料,进行干燥定型处理,减少水分,消除内应力,然后进行切割、刨光、断头、抽边、砂光等精整加工处理而形成型材板块,采用具有防脱功能的射钉(个别情况采用螺母结构)将型材板块装订成半成品托盘,后进行精整、防滑处理和封蜡处理。木托盘是现在使用广的托盘。托盘是用于集装、堆放、搬运和运输的放置作为单元负荷的货物和制品的水平平台装置。一般用木材、金属、纤维板制作,便于装卸、搬运单元物资和小数量的物资。
箱式托盘是四面有侧板的托盘,有的箱体上有顶板,有的没有顶板。箱板有固定式、折叠式、可卸下式三种。四周栏板有板式、栅式和网式,因此,四周栏板为栅栏式的箱式托盘也称笼式托盘或仓库笼。箱式托盘防护能力强,可防止塌垛和货损;可装载异型不能稳定堆码的货物,应用范围广。
轮式托盘与柱式托盘和箱式托盘相比,多了下部的小型轮子。因而,轮式托盘显示出能短距离移动、自行搬运或滚上滚下式的装卸等优势,用途广泛,适用性强。
条 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
第二条 非材料保管人员不得任意进入料库,材料保管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第三条 仓库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
第四条 料库应具备经标准局检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须做一次总校正。
第五条 各项材料应按类别排列整齐,以“料位卡”标明材料名称及编号并绘制各类材料存放位置图。
第六条 易爆易燃的危险性材料应与其他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并办妥保险。
第七条 未经验办及验办中的材料应与收料后的材料分别存放。
第八条 重要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九条 未按规定办妥领料手续不得发料,易变质材料应以“先进先出”方式发料。
第十条 材料保管部门应凭材料收发单据输材料收发作业并记录于“材料收发记录表”。
出口天然木质托盘不能有树皮和蛀虫孔,而且要经过熏蒸或者热处理,如果是内销有话要求就相对低一些,主要的是托盘要牢固。
原木材料:目前国内木托盘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铁衫、冷杉以及其他杂类硬木,不同的材料代表托盘的不同使用性能。欧洲托盘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白杨木。
水分含量:托盘原木料的水分含量影响托盘的收缩变形,甚至开裂。应用高标准的托盘对其水分含量指标有严格的控制。欧洲木托盘标准规定水分含量不能超过木材干燥状态时质量的22%,在22%~26%范围内被定义为小缺陷,超过26%即不合格。
当托盘放在平整、刚性的水平面上,且货物平整均匀摆放在整个托盘面时,多个载荷托盘相互堆垛,层的托盘必须能承受额外4000kg(共6000kg)的载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