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查你们家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有没有过。否则属于久投未验,等着交罚款吧。
新环保法第四十一条则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新环保法对于“三同时”设施没有明确是否要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然而,这又不意味着企业环评不需要做验收!新环保法没有对“三同时”验收作出专门规定,而是提出了“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的要求,以便给今后整合环保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留下余地。新环保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可考虑将“三同时”验收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进行衔接。对已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三同时”验收可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未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可以根据环保单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三同时”验收。综上所述,企业项目完整的环保手续是应该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
广东绿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联和37区7号厂房,是一家zhuang ye承接环境污染治理、生产加工废气治理设备的环保服务型企业。公司汇集了一支由环保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集环保设备制作、工程设计、工程安装等于一体的zhuan ye环保队伍,能够对各种环境污染项目进行完善的分析、研究、设计、治理。公司具备较为的环境污染治理工艺和技术,熟悉各类生产系统的环境污染排放情况。
公司秉承“服务客户,保卫环境”的经营理念,以“客户至上,技术争先”为宗旨,本着“和谐创新,开拓市场,团结拼搏,共创未来”的精神,不断提高研发力量,完善健全管理体系,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使绿维环保公司成为广大客户信赖的选择。
主营:
1、环保管家服务、提供环评、环保排污许可证申报办理等服务
2.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方案设计、设备加工、工程施工
3、销售有机废气催化燃烧设备、生物法设备、UV光解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塔、gao xiao喷淋塔、粉尘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
公司名称:广东绿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职源(总经理)
工厂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联和37区7号厂房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