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313号A-802

    联系:陈先生

    手机:

    传真:

    Q Q:915245495

    邮箱:915245495@QQ.COM

    微信:

    小程序

    德国到中国快递进口代理,客户服务至上

    2024-11-16 03:02:01 4546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承运人(CARRIER)是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航空等客货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货主(CARGO OWNER)是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SHIPPER)或收货人(CONSIGNEE)。

    货代代替发货人承担在不同货物运输中的任何一项手续:

    1、以快省的运输方式,安排合适的货物包装,选择货物的运输路线。

    2、向客户建议仓储与分拨。

    3、选的可靠、效率高的承运人,并负责缔结运输合同。

    4、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

    5、办理货物保险。

    6、货物的拼装。

    7、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

    8、安排货物到港口的运输,办理海关和有关单证的手续,并把货物交给承运人。

    9、代表托运人/进口商承付运费、关税税收。

    10、办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任何外汇交易。

    11、从承运那里取得各种签署的提单,并把他们交给发货人。

    12、通过与承运人于货运代理在国外的代理联系,监督货物运输进程,并使托运人知道货物去向。

    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0024653 次     店铺编号3135288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车贸通     专属客服:帅国莉    

    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