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材料:
1、申请资料包括: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收货人、发货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
4)拟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按标准格式填写,一式两份,要求以电脑打制。)
5)进口旧机电产品描述(按网上标准格式填写)
6)其它材料(8年前制造的旧机电产品原则上均需提供产品彩色图片/照片;制造年限久的设备如在发运前已经维修整理,申请人可提供相关记录与证明;进口的二手大型成套设备需提供设备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7)进口用于销售、租赁或者维修等用途且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有其他规定要求的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申请人申请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合同或协议
9)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需办理机电证时提供)
以上资料中,1~5项为必须提供,6~9项必要时提供。
2、申请人提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应符合如下要求:
1)清单一式两份,必须打印,除核销栏不填外,其余栏目均需填写齐全,不得涂改。
2)数量、金额栏要总计,合同金额如以其它币种结算必须同时以美圆计。
3)为防止证书频繁更改,申请人填写的HS编码事先应经海关相关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