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是什么意思? 单独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是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机制的试点,是国家高考的组成部分。学生入校后与统招的学生待遇相同。 1、高校单招是就某个专业而言的,比如艺术类考生、特种专业类考生等 2、高职单招是就三校生(中专,中技,中职)而言的。他们参加的是三校生的单考单招考试,而不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大学继续深造的。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选的专业类向相应牵头院校缴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详询招生院校或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也可从统招计划10个考试类中另选一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生一旦选定考试类,不再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文化成绩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职业技能考试由牵头院校组织。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且有全省艺术统考成绩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对应的专业成绩。
学院还根据四川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总体部署,决定在单独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试点实施以下特殊录取方式: (1)提前录取: 退伍军人考生达所报考类别的控制分数线后提前录取。 (2)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免试录取申请,并经学院组织的综合复试,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由学院招生小组按提前录取(退伍军人)、免试录取、择优录取的录取顺序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总分成绩在各类别控制线上的落榜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在招生专网上重新填报志愿信息。学院根据征集信息结合空余计划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