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帽。凡在2m及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带。在施工场所设置相关的标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标志》GB2894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发出告示,通报施工注意事项,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应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看管。
建筑物拆除后钢筋可以卖给收购废钢材的或加工冷扎钢筋、制钉及其它配件。混凝土、瓷砖如果当地有再生砖瓦厂的话可联系处理,可填筑路基,填筑场地,另外作建筑垃圾处理。其次,有低洼处需要填方造地,用于建操场、草坪、堆假山、建高尔夫球场等景观用地时,可用在地表种植用土的下层(但不可作为建筑物地基填土),替代部分好土,节约土地资源。
钢筋整理调直后,不要重新用在受力构件上,可以做围栏之类的东西,粗些的也可用于锻打成小型手使工具。难整理的和短碎钢筋,可作为废钢铁回收处理。
1、施工生产牌。
2、文明施工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带,不得冒险作业。
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工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施工。
8、制定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
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10、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