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3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4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5 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帽。凡在2m及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带。在施工场所设置相关的标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标志》GB2894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必须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发出告示,通报施工注意事项,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应集中存放,专人负责看管。
拆除工程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帽
(4)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5)临时用电必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执行。
(6)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距离。
(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楼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9)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爆破拆除工程应根据周围环境、作业条件、拆除对象、建筑类别、爆破规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爆破规程》GB6722将工程分为A、B、C三级,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