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简称ID。指以工学、美学、经济学为基础对工业产品进行设计。
工业设计分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4类;包括造型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规划、室内设计、建筑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动画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等。工业设计又称工业产品设计学,工业设计涉及到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人机工程学,机械构造,摄影,色彩学等。工业发展和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工业设计,与其它艺术、生产活动、工艺制作等都有明显不同,它是各种学科、技术和审美观念的交叉产物。
狭义概念
狭义工业设计(Narrow lndustrial Design)
单指产品设计,即针对人与自然的关联中产生的工具装备的需求所作的响应。包括为了使生存与生活得以维持与发展所需的诸如工具、器械与产品等物质性装备所进行的设计。产品设计的核心是产品对使用者的身、心具有良好的亲和性与匹配。
狭义工业设计的定义与传统工业设计的定义是一致的。由于工业设计自产生以来始终是以产品设计为主的,因此产品设计常常被称为工业设计。
魏玛时期
阶段(1919—1925年),魏玛时期。格罗皮乌斯(WALTER GROPIUS)任校长,提出“艺术与技术新统一”的崇高理想,肩负起训练20世纪设计家和建筑师的神圣使命。他广招贤能,聘任艺术家与手工匠师授课,形成艺术教育与手工制作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在设计理论上,包豪斯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①艺术与技术的新统一:②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③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这些观点对于工业设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现代设计逐步由理想主义走向现实主义,即用理性的、科学的思想来代替艺术上的自我表现和浪漫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