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在消防,船舶,地下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公用民建筑等各类重要场所,用以紧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标志。
安装要求
安装的位置,间距,数量,类别等,可根据现场特征按相应的国家(或者国标)标准规范执行。
安装方式:A: 粘贴:对于平整,干燥的墙(物)面,可将发光牌或发光带直接粘贴固定。 B: 对于不适合粘贴之处,可采用悬挂或铆钉固定等方式。
夜光标贴又称夜光标牌、夜光标志,是采用蓄光型自发光材料,具有吸光、蓄光功能,亮处吸收日光、灯光等可见光20分钟,可持续发光12小时以上。,无害,无放射性。具有无需电源,是一种节能产品。其他材质相关产品有钢化玻璃、PVC、 PET等夜光出口方向标贴.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倍的公共建筑。同时,高层建筑(除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和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
出口布置
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1层或2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