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 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 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