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蒸木托盘操作规范
一、目的:规划处理区的熏蒸管理,确保木材检疫除害处理的性和 可靠性
二、职责:熏蒸部负责处理区的熏蒸除害处理工作,严格按照除害处理操作规程, 保证熏蒸及检疫质量,并 检查和检测记录。
三、操作程序
(一)进口木材卫生检疫除害工作流程图
(二)进口木材熏蒸操作规程
1、检验物品:接受熏蒸任务之后,对照《熏蒸计划书》 ,核对被熏蒸货物 的品名、数量。
2、按与仓位墙体成 90℃直叫,卸货堆仓,仓内墙体两侧各预留 1 米宽通 道,仓内堆高限 4 米,限长 40 米。 3、测量仓内堆跺体积,并据此作为熏蒸体积
4、开启空载吹风,以确认熏蒸仓位。
5、苫盖账幕,用条状沙袋交错压实,固定防风带,检查帐幕完好情况(有 无破损、划口)并再次鼓风空载,检查密闭程度。
6、将以苫盖帐幕的仓内空气排除(抽风机) ,尽量减少仓内空气量
7、控制室预先设定气化器水浴温度置 50~60℃
8、控制室预先设定投药剂量
9、控制室预先设定循环时间(2 小时)
10、启动设定温度、浓度主动检测记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