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
欧盟RoHS指令,中文全称《关于在电子电器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英文全称“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它是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于2003年1月27日通过、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指令,规定了欧盟成员国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中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不能超过限制要求。
2008年底,欧盟提议将HBCDD、DEHP、DBP、BBP列为优先评估,有可能加入RoHS管控清单,目前获得豁免的材料有3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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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使用的六种有害物质:
REACH法规
REACH法规,这一新的欧盟化学品政策,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它颁布的目的是统一管理欧盟市场上的化学品,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促进绿色化学品的创新。它被认为是欧盟20年立法中重要的法规之一,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指令的12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
REACH法规对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提出了包括注册、限制、授权、通报等要求,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履行以下义务:
1. 注册: 如果物质或配制品(如油墨,清洗剂等)中的某种单一化学物质,或物品(如电子电器产品)中有意释放的某种单一化学物质在欧盟投放量超过1吨/年,则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在欧洲化学品局对该化学物质进行注册后,该产品才允许进行销售;
2. 限制: REACH法规限制多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的化学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法规附录XVII列出了52条),如限制多溴联苯(PBB)、五溴联苯醚和八溴联苯醚等常见溴化阻燃剂在产品中的使用。制造商或进口商需确保产品中化学物质符合限制要求,才可以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3. 授权、通报: 高关注物质(SVHC)的使用需要授权(没有数量限制)。申请者必须证明来自物质使用的风险能被充分控制,或在没有合适的可替代物的情况下,其社会经济效益超过其带来的风险。如果达到一定数量,需要向欧盟化学品局进行通报,否则该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对于制造商和进口商来说,需要明确产品中是否含有或使用SVHC,以明确是否需获得欧盟的授权或通报等。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公布了批SVHC候选清单,其中包括16种化学物质, 已邀请所有利益方参与提供咨询意见。
REACH法规对于人类健康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国内的制造商来说确实又将是一个挑战。国内的制造企业需要明确自身在REACH下的各项责任义务,明确是否需要为自己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通报、或取得授权等,及早应对。
数据表SDS
SDS,英文全称Safety Data Sheet,即数据表,又称MSDS,是提供所有危险物质危险信息的基本工具,常包含的信息有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险性、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十六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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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限制物质应对
限制部分规定了59大类,上千种化学物质,不同物质的限制条件不尽相同,同时,涉及玩具、纺织品、电子电器等各行各业,我们为您的产品提供量身定做的解决方案!对于高风险的化学物质,我们可以为您进行的定量测试,确定其含量是否满足REACH法规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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