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业界和法律界普遍认为这一次修改意在降低创业门槛,刺激市场活力。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说法,这次修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专业服务项目有:1、公司注册--核名称、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会计代账--清理乱账、旧账、出具季报、年报、汇算清缴;3、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年检、审计报告、代码证年检;4、公司变更--变更法人、地址、名称或其他变更、代码证变更;5、公司增资、注销;6、专业经验的税务代理、纳税筹划;7、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