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所需文件有:
申请书;
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
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香港称之为核数报告);
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财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业务。
从事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租赁公司;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包括: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