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风险控制 1) 杜绝无证或证件不齐(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准驾证、特种作业证)上岗,以防无证人员私自驾车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2)吊车驾驶员要劳保穿戴齐全,以防造成误操作,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3)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和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上岗,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4)吊车驾驶员作业时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吃零食、接打手机、闲谈、吸烟等妨碍起重作业的行为,以防精力分散,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5)吊车驾驶员在起重装卸中持续作业不能超过3小时,超过3小时应停止作业,休息1至2小时后再进行作业,以防身体状况不佳,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6)吊车司机明确指挥信号后方可作业,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7)起吊重物时,吊臂作业半径内有人严禁起吊,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8)严禁斜拉歪拽或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体,以防发生起重伤害事故。